关于举办重庆市“医药商品购销员(中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4151
为进一步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商品采购、销售、验收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安全意识和规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举办“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机构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认定时间
预计2022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定职业(工种)
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
四、申报条件:
参照《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五、考核方式
分为理论和技能考试,鉴定合格后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享受技能人才待遇,全国通用,全国联网可查: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
六、报名事项
请将《“医药商品购销员”报名回执》(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均;
电话:023-62971677;
邮箱:189401407@qq.com。
附件1:“医药商品购销员”报名回执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2年9月20日
手机扫描浏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