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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联合北京卫生法学会举办医患关系管理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次数:3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文关怀,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联合北京卫生法学会举办医患关系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工作人员;

    (二)各医疗机构院办、医政处、医患办、临床科室工作人员;

    (三)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医患关系管理相关政策

    (二)投诉纠纷处理实务;

    (三)法律基础知识和医疗纠纷处理实务;

    (四)《侵权案件审判要点暨典型案例分享》

    主题讲座:医疗风险管控与纠纷防范处置

    (六)以题释道:医患关系综合知识竞赛与解析;

    (七)医学人文认知与医患沟通实务

    案例实战:多维度医疗安全PDCA管理案例关键医事法律场景案例教学

    三、授课师资

    (排名不分先后)

    曹潇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唐廷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患办主任;

    杨龙波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鹏旭  北京(重庆)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卫生法学会会长

       北京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首都医科大学

    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赵彩飞  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四、培训形式与时间

    (一)培训形式

    采用现场授课方式,培训后统一考核。

    (二)培训时间

    1.培训时间:202552223

    2.考核时间:2025523日。 

    五、培训地点

    重庆市巾帼园(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体育公园地铁站2A口步行480米)。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1800/人 (含培训报名、场地、午餐、资料、授课、考试及证书等费用,住宿自理)

    (二)发票:由市国家职鉴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将于培训开班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手机请留意百旺金穗云字样的短信息。

    七、鉴定方式及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医患关系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

    八、报名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2025513日前完成报名,报名方式:

    (一)扫码添加工作人员微信(老师)


    (二)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完成缴费手续

    账户名称: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渝北宝圣湖支行

    账  号:11025128915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话:023-6782833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420号西南人口信息大厦9楼。

     

    附件: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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