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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3475

    广大考生及各相关单位

    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定期安排

    项目分类

    职业工种

    等级

    组织安排

    备注


     健康管理师

    二级

    每半年1

     

    详见附件1

    三级

    每月1

    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二级

    每半年1

    三、四级

    每月1

    、报名条件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通知,我单位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开展报名资格审核,对于报名条件以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解释为准(详见附件3)。

    重要提醒: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于短期内取得多项证书短期内取得同一职业多等级证书取得证书年龄小于正常年龄值等情况的复核要求,我单位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考生考前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信息,如经复核不存在同时满足多项证书报名条件或提交虚假、伪造报名资料通过审核者,一经查实证书不予上网、取消考试成绩及证书信息、收回已颁发证书

    、报名收费标准

    我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费用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6128号)拟定收取,具体标准以我单位官网收费标准公示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详见附件3

    证书领取

    考生自行选择以下2领取方式

    (一)自取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亲自领取。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42099002办公室,联系人:易老师(023-67282297

    (二)邮寄方式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证书发放时我单位将此视为有效快递地址,进行快递到付邮寄如变更快递地址,请在成绩公示结束前,电话联系023-67282297。若因未接听快递投放电话而退件者后果自负。

       六、补充说明

    定期社会评价时间如遇重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30人,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刘老师、卢老师  023-67288260

    证书领取:易老师 023-67282297

    附件:1.202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定期社会评价时间安排

    2.《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3.社会评价报名取证流程                      


    附件1

    202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定期社会评价时间安排      

    序号

    考试项目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定期社会评价考试(三、四级)

    1

    健康管理师(三级)、

    营养师(公共营养师)(三、四级)

    1182024122612截止报名)

    以准考证为准

    31522112截止报名)

    41932712截止报名)

    51041612截止报名)

    62152912截止报名)

    71962712截止报名)

    81672512截止报名)

    92082912截止报名)

    102592612截止报名)

    1115102412截止报名)

    1220112812截止报名)

    定期社会评价考试(一、二级)

    2

    健康管理师(二级)、

    营养师(公共营养师)(二级)

     

    2025510

    202541612截止报名) 

    以准考证为准

    20251115

    2025102412截止报名)

     

       附件2

    《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注: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的申报条件,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工种(岗位)特殊要求,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


    附件3   

    社会评价报名取证流程


    一、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卫生健康技能人才网http://www.cqwszjs.com,或者关注我单位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入口(微信搜索:cqwszjs)。


    首页进入考生报名,仔细阅读《考生须知》,点击操作指南,根据指引完成个人信息填报。补考考生登录之前报名时所注册的个人账户

    特别提醒: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诚信承诺书,所有伪造、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评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

    )规范提交所需图片材料,相关材料证明请务必上传清晰、可辨认证件中每一个字的照片所有信息将依规存档备查,请慎重选择材料拍摄背景、环境,确保体现出提交材料的正式性、书面性。

    )电子照片要求

    1.上传的电子登记照片将用于准考证、等级证书,请务必上传清晰、可辨认的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小于20-100KB,分辨率为(高)413像素*(宽)295像素

    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女性不得穿吊带式服装拍照。


      (示例)

    (四)报考条件要求

    1.选择“相关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查询截图。

    2.选择“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社保证明。

    二、初审报考资格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按照相应等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反馈审核意见。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质审核后,须及时缴费,报名截止后3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截止考试开始前均可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相关责任考生自负。

    五、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关注重庆市卫生健康技能人才网http://www.cqwszjs.com及我单位微信公众号成绩公示公告信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查询栏查询评价结果。成绩公示期间,如发现身份信息、单位信息、照片格式错误,可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更正。公示结束后,不再修改考生信息

    六、证书发放

    成绩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打印,根据考生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证书发放。

    (一)自取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亲自领取。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42099002办公室,联系人:易老师(023-67282297

    (二)邮寄方式,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邮寄地址,我单位根据该地址发放,快递到付。因未接听快递投放电话而退件者后果自负。

    七、证书上网

    证书信息生成后,我单位将合格证书信息上报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市职鉴中心再行上报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后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全国联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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