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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6961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以下简称《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渝府办发〔201986号)要求,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增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护理服务体系,提升护理服务业服务水平,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助推护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1年底,完成3万人次医疗护理员技能培训,形成一支由执业护士和辅助性护理人员组成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规范医疗护理员管理,促进重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建设技能型劳动大军。

    三、医疗护理员职责及从业条件

    (一)医疗护理员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护理员工作内容。按国家《通知》规定,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包括医院聘用和患者自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如协助患者进餐、排泄、清洁等;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从业条件依据《通知》

    1.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2.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

    3. 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四、医疗护理员培训

    委托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护理员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统一培训教材撰,培训信息系统的开发,放培训合格书等

    (一)培训对象。按《通知》要求,拟在重庆市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应参加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市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和外省市来渝务工人员等人群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

     (二)培训内容。重庆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内容参照国家印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执行,分为理论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两部分。其中: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课时,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三)培训方式。理论培训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师资,开发建设重庆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信息系统,以提升同质化培训效果。线下实操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培训机构。根据《通知》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可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要组建相应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师资队伍有相对固定的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委托或联合其他单位开展培训的,需签署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培训考核。医疗护理员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理论考核统一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线上考核;实践操作考核由各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考核合格人员由培训机构通过重庆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信息系统申报,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发放《重庆市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码、统一信息、统一管理,以接受社会查询与监督。

    (六)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采用电话回访、暗访、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督导。各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培训工作要求,建立培训记录台账,长期留存培训相关档案材料,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有管理、质量可追溯。

    五、培训补贴

    医疗护理员(含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和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培训补贴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政策执行,具备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可按照规定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六、加强医疗护理员的使用管理

    (一)规范管理,明晰责任。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按照要求加强规范管理。要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定期进行培训和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规范服务行为。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患者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合法聘用,保障权益。医疗机构聘用医疗护理员,应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等;同时可与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派遣医疗护理员并进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管理职责和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可在医生开具陪住医嘱后,结合自身情况,自愿与劳务派遣机构或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自聘医疗护理员为其提供生活照护。患者自聘医疗护理员身份上等同于患者家属,不属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加强培训,提升满意度。聘用医疗护理员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培训制度,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对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内容,细化本单位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聘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分级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人力社保、卫生健康部门等依法加强对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员管理和派遣制度,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接受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三)及时总结评估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创新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模式,探索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拓宽职业发展路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扩大护理服务业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不断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附件: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


    附件

    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

     

    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不同,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大纲分为三类。
      一、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时。
      (三)培训目标。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意识和人文关怀素养。
      3.熟悉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4.掌握生活照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掌握消毒隔离的基本知识和技术。
      6.掌握沟通的基本技巧和方法。
      7.具备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技术。
      8.掌握中药等常用药物服用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9.掌握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正常值。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规章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等。
      (3)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礼仪、护理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人文关怀,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
      (4)生活照护。饮食照护、清洁照护、睡眠照护、排痰照护、排泄照护、移动照护(如卧位摆放、更换体位、搬运转运等)的内容、方法、标准和注意事项等;进食、睡眠、排泄、移动等异常情况及处理;压力性损伤预防。
      (5)消毒隔离。手卫生、穿脱隔离衣、戴(脱)手套/口罩/帽子的方法、垃圾分类与管理、职业安全与防护、环境与物品的清洁和消毒。
      (6)沟通。沟通的技巧与方法、特殊服务对象的沟通技巧。
      (7)安全与急救。患者安全防护(跌倒/坠床、意识障碍、误吸、噎食、烫伤、压力性损伤、管路滑脱等);保护用具的使用与观察;停电火灾应急预案;纠纷预防;初级急救知识、心肺复苏术(CPR)。
      (8)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正常值。
      (9)基本康复锻炼。功能位摆放、肢体被动活动等。
      (10)安宁疗护内容及照护要点。
      (11)中药服用基本知识和中药饮片的煎煮方法及注意事项。
      2.实践培训内容。
      (1)饮食照护。餐前准备、协助进食(水),进食(水)后的观察注意事项。
      (2)清洁照护。头面部、手、足清洁,口腔清洁(含活动性义齿)、床上洗头、沐浴、床上擦浴、修剪指(趾)甲、会阴清洁;协助穿脱、更换衣裤,床单位整理与更换、卧床病人更换床单。
      (3)睡眠照护。睡眠环境的准备、促进睡眠的方法。
      (4)排痰照护。叩背等协助排痰方法及注意事项。
      (5)排泄照护。协助如厕、床上使用便器、更换纸尿裤/尿垫、协助留取大小便标本。
      (6)移动照护。常用卧位摆放(平卧位、侧卧位、半卧位、半坐位等);协助更换体位、协助上下床、搬运法、轮椅及平车转运法、辅助用具使用(轮椅、拐杖、助行器)。
      (7)消毒隔离。手卫生、穿脱隔离衣、戴(脱)手套/帽子/口罩、环境及物品的清洁与消毒。
      (8)沟通技巧。
      (9)安全与急救。患者安全防护(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压力性损伤、管路滑脱等),保护用具的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初级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术(CPR)。
      (10)协助身体活动、协助功能位摆放、协助肢体被动活动。
      二、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三)培训目标。
      在达到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目标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熟悉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等相关规章制度、护理员岗位职责。
      3.熟悉老年人的常见疾病及照护要求。
      4.掌握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5.掌握老年人生活照护特点。
      6.掌握老年人营养需求和进食原则。
      7.掌握老年人常见疾病使用药物的注意事项。
      8.掌握老年人沟通技巧和方法。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2)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3)老年人的常见疾病及照护要求。
      (4)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内容及要求。
      (5)跌倒/坠床、意识障碍、吞咽障碍、视力/听力障碍、睡眠障碍、大小便失禁、便秘、压力性损伤、营养失调、疼痛、坠积性肺炎等情况的表现、预防和照护措施。
      (6)老年人的饮食种类、营养需求、进食原则、注意事项。
      (7)老年人常见疾病使用药物的注意事项。
      (8)老年人沟通技巧和方法,常见心理问题的应对,异常心理行为的识别和应对措施。
      (9)老年人终末期安宁疗护相关知识。
      2.实践培训内容。
      (1)义齿摘取、佩戴、清洗和存放。
      (2)协助老年人进食/水,观察并记录异常。
      (3)模拟体验,感受老年人的生活行为,给予老年人照护措施。
      (4)热水袋等保暖物品和设施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对意识障碍、吞咽障碍、视力/听力障碍、睡眠障碍、大小便失禁、便秘、压力性损伤、营养失调、疼痛等情况进行照护和安全防护,预防跌倒、坠床、呛咳、噎食、烫伤、管路滑脱、坠积性肺炎、触电、走失等意外情况。
      三、以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三)培训目标。
      在达到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目标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熟悉产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和照护要点。
      3.了解产科围产期、产褥期的照护特点,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4.熟悉综合医院产科、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相关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5.掌握产妇的生理、心理变化。
      6.掌握产妇产褥期营养膳食和生活照护。
      7.掌握产褥期产妇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的识别、预防和应对措施。
      8.掌握新生儿的日常照护。
      9.掌握新生儿的喂养相关知识和母乳喂养技巧。
      10.掌握新生儿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11.熟悉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常见疾病临床表现及照护要点。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综合医院产科、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2)产妇的生理、心理变化特点。
      (3)产科常见疾病(如多胎妊娠、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羊水量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胎膜早破、早产、产后出血等)的临床表现特点和照护注意要点。
      (4)围产期、产褥期的照护特点,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5)产妇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表现、预防和处理。
      (6)营养学基础知识;产妇产褥期食谱、营养膳食指导;会阴清洁、产褥期卫生指导。
      (7)新生儿生理特点;生长和发育;新生儿黄疸、尿布疹、脐炎、湿疹、便秘、腹泻等常见疾病相关知识和照护要点。
      (8)新生儿日常照护;居室环境、新生儿衣着、新生儿包裹、睡眠、抱姿;眼、鼻、耳、口腔、指甲、脐部、臀部照护;尿布和纸尿裤的使用;新生儿沐浴、新生儿抚触;新生儿用品清洁、消毒等。
      (9)新生儿喂养(母乳、人工、混合喂养);母乳喂养的方法技巧;母乳喂养常见问题与处理。
      (10)新生儿窒息、跌落、烫伤等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2.实践培训内容。
      (1)产妇膳食食谱制订及饮食指导。
      (2)会阴清洁、坐浴。
      (3)腹带的使用。
      (4)孕产妇围产期、产褥期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5)新生儿穿衣、包裹、抱姿。
      (6)协助新生儿沐浴;沐浴前准备工作;眼、鼻、耳、口腔、指甲、脐部、臀部照护;更换尿布/纸尿裤;新生儿抚触。
      (7)协助母乳喂养(包括哺乳姿势、托乳房方法、含接姿势等)。
      (8)新生儿人工喂养的方法;配奶用物的准备和清洁消毒等。
      (9)新生儿窒息、跌落、烫伤等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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