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职鉴所组织全市育婴员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次数:284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人口家庭处、市国家职鉴所,联合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重庆市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在全市开展育婴员培训工作。
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响应,充分认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育婴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招收学员622人,拟于2022年11月-2023年1月分批、分班开展育婴员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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